2006-06-24

天使归来!

考完了,天使归来!!!

看来要把生物钟调整过来得花些工夫,早晨5点半又醒了~一个人去打球,顶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出一身汗~很爽^_^

昨天下午考完试,回来先给“大鸭梨”打个电话订位置,一群人给yy送行,顺带庆祝考试结束,我,yy,阿杜,东伟最后喝得有点兴起了,话挺多,这种感觉特别好,没有醉,很晕,但又特别敢说话~席间说到感情这个事情,yy大发感慨,嘿,谁让你当初一时冲动做傻事,现在11给你这点考验算轻了,赶快烧烧香吧^_^他说到兴头上被我打住:行了行了,换一个~他说:那好吧,换个话题啊~我接口:我意思是换个人继续这个话题。。。;然后,突然之间:对!那就换你了!。。。我的老天。。。就我那点情事~在座好几个人都知道,而且特别简单,一目了然,仅仅是有点戏剧化而已,估计你们夜聊都几句话就说没意思了~

昨天发了些感慨,因为这两天自己又感性了~有的时候,你不去想,渐渐要忘掉的东西,却突然会以莫名其妙的方式提醒着你它的存在,前天奢侈地午睡了两个小时,竟然作梦了,梦到了丹~每天忙碌疲惫的生活使得我无暇甚至说自己刻意地不再想这些事情,好在两个月来的大部分时间已经让我习惯了脑袋里揣着些东西正常生活,不会再像当初那样以睡眠来回避了~刚发现今天似乎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两个月前,用梁静茹的一首歌概括挺合适《一夜长大》~准确地说是一天长大~

晚上喝高了,头晕晕乎乎地去洗了个澡,回来后有一句没一句地和豆豆小新瞎聊,说什么都给忘了,印象中好像豆豆提议哪天和Leona一起体验下喝醉的感觉。。。头有点晕,脑袋碰到枕头,不小心把眼一闭给着了,一睁眼快2点了,Q上一堆留言~555~临睡前给Leona发个信说明下情况

blog停了十几天,虽然由于生活太过充实没空胡思乱想,不过零零碎碎的事情还是积攒了不少想法,也不想一下说完,发现考完试一时还找不到什么事情做,这些天应该有挺多时间讲述的,慢慢来吧~敬请期待^_^

ps.突然很想某人,不知道她现在干吗呢?

2006-06-11

曾经的美丽

不玩桌面好久,截图也都删除了,今天竟然在极限论坛翻到几张自己发过的,缅怀下~夏天到了,一个月前把CPU降了频,现在,效率第一!

三张以前的桌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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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写出这个题目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只谈过一场电光火石般的恋爱,却妄自菲薄地想探究起“婚姻”这个掺杂了感情,责任,现实。。。种种因素的复杂东西来,起因是中午和宝贝老姐聊了好久,她突然提出什么时候才能当姑姑这个问题,我说谁规定一定要结婚才能有baby的,乐坏她了^_^,拜托拜托,当初是谁先对婚姻这个东西不屑的?还留学生呢~啥时候变的这么保守了,嘿嘿

万恶的社会,导致不少女性已经将婚姻作为了自己未来生活的奋斗底限,当一无所有之时就去嫁人,唉。。。虽然曾经说过自己的目标是能让未来的妻子过上全职太太的生活,但那是要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婚姻作为理想的替代品,还要堂而皇之地冠以爱情的表现形式去侮辱这个神圣的词汇,说我是狡辩也好,一直就是这样,我只会为自己的感情负责,不是整天讨论男女平等么?诚然如此,引用刘墉的话:男女平等不等同于男女相等,你不能要求男人去生小孩,也不能让女人去做只有男人才能做的重体力活;责任?一个连自己的感情都无法负责的人,能承担另一半的一生?或者说,爱情是我们承担责任的动力没错,但当责任成为要求男性维持婚姻(爱情)的理由,本末倒置之下,何来男女平等一说?男人冤枉死了!~
那天董MM给我做测试,原来自己属于见一个爱一个那种类型,嘿,我宁愿自己见一个爱一个,也不想把责任作为爱情存在的理由,就好比关于理想,人是为了理想而生存的,当我们失去了理想,那么宁愿不生存!同样的,当我们失去了爱,这种形式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婚姻是怎么产生的?经过我的考证,得出一个非常有趣的答案,正因为曾经的人们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所以才发明了婚姻这种形式,双方结婚时还要通知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让所有的人对现在的这份爱情做一个见证,如果将来谁“背叛”了这份爱情,想要结束这个形式,那么所有的人一起鄙视他。。。到了现代,婚姻又多了法律的保护,万幸的是,法律不仅保护婚姻的开始,也保护它的结束^_^,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也拯救了无数“痴男怨女”的幸福,避免了双方都陷在婚姻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以后的我,不敢保证能不能找到一个彼此相爱的人履行婚姻这种形式,最起码,现在的我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不会因为自己那次在别人看来不可理喻的初恋而怀疑爱情的美丽,对了,星座运势说我这个月会桃花朵朵开,咯咯^_^,仍然是不变的底限,首先是要让我快乐,当然是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如果不快乐,那么一件事物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所以切入正题:天使的初恋,别了,不说再见!

有没有人觉得奇怪?以前的天使好像一般不会这么明确甚至有些偏激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中性心情么,写东西也一直尽量保证客观中庸,所以说这次是感性+理性+任性,快要考试了,拿出一个最好的状态战斗!

P.S.:想起该给豆豆发条信祝福下,三个MM的名字跳入脑海里~
中午和Leona聊了会,越来越发现她和我有些像了,貌似没心没肺的背后心眼比谁都多,咯咯,不过不是那种有心机的心眼,嘿,好像不是什么优点,抽空要问问她什么星座,我是绝对标准的射手座性格,看看其他人准不?
豆豆不知道还在学校的哪个角落准备明天的考试,抑或是早早回去休息养精蓄锐了,明天加油好运吧,她好似不像那种考试之前会紧张的人,明天之后,又向理想迈进了一步,CC,提前恭喜啦!有追求的人~让我有些嫉妒了甚至~
前几天和可爱的小新一起上了两天自习,阿杜那天还冒出句:不是吧,董她们寝还有这么漂亮的?;对啊,是有没错,而且出去玩的照片你还看过,记得那时你们看照片时说什么了米?所以眼见为实不包括照片的^_^

P.P.S:今天学校的考试作息时间正式开始实行,也有人说是世界杯作息时间,以后自己的作息习惯可能也要改下了,晚上应该早睡不了,可是早晨还要起床占座,最近身体状态不是太好,不过每次到考试的时候自己的精力就会回来的,这次我觉得也是!come on!Angel^_^

2006-06-07

三年

昨天littlelong还说我的blog里写的东西都好长,好像确实是的,而且写的时候自己都是想起什么说什么,不知不觉在没条理的状况下写好多,昨天的合同法论文,才写了不到2000字的东西,却感觉大脑很疲惫了,看来自己果然只适合写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感慨^_^,中学时一直练习的论述性文体,似乎还给老师了。。。

刚逃课了~回到图书馆翻了几页刘墉的书,发现时间过得好慢,不是太有学习的感觉,到下节课还得等等,学院当初给我们住16楼的理由之一是离图书馆比较近,这种近有时却成为了一种频繁回来休息的借口~

走在校园里,阳光灿烂的很,不过我讨厌北京的天气,昨天还有人说我是冰做的,热一点就会大汗淋漓,不知道是不是和出生在大冬天有点关系;突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当我们对大学的生活习以为常甚至有些厌倦的时候,此时此刻,却仍有成千上万的人,或紧张,或冷静,或热情,或淡漠,怀着对未来美好的向往,为了走入这个校园而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脑细胞,成败在此一举?早晨起床后在群里嚷嚷:纪念三年前的今天,让我们有了这三年的美好回忆;没错,或是顺理成章,或是阴差阳错,甚至是莫名其妙地来到BJTU,又因为种种因素外加一定的概率分配加入这个集体,我,确定自己没来错,三年以来的我很快乐,偶有坎坷,但心如SunRain,因为身旁有朋友在,大家又如何呢?

现代多元化的社会和多如牛毛的高校似乎使得“一考定终生”又成了一句玩笑之言,但那天有人听讲座后向我转了句话:你做什么样的事取决于你认识什么样的人!,一次考试也许决定不了一个人的未来,但人生最黄金的几年所处的环境,却足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活圈子,这个时期过后,我们也许再也找不到这种现实而理想,热情而淡然,打打闹闹却又一本正经,可以讨论OOXX也可以畅言未来事业的生活,也不会为此而悲观,社会的现实决定了人要如此才能生活,就好比自己信奉的:对主观上无法改变的东西,只要自己是积极乐观的,那么在客观上为它所改变也不会太难过。只要还有这三年的美好记忆,对这份友情一直都积极乐观,那么在未来,也许就是不久,当社会需要我们变得现实,冷漠,甚至无情才能生存的时候,亦无憾了!

纪念三年前的今天,让我有了快乐,热情,丰富多彩,跌宕起伏,甚至有时觉得恍如做梦一般难以置信的三年生活,祝福今天的战士!

责任之担当,道德之底限,法律之约束
                               ――合同,另类的道德约定
转眼间,一个学期又要结束了,虽然早在上个学期就已经修满任选课的学分,但看着自己的课程表每天晚上都空空如也,觉得不太习惯,出于兴趣,选了一门《合同法知识概论》,可能是受父亲的影响吧,对法律方面的东西一直比较感兴趣,经过一学期的学习,虽然有时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没能听课,但仍感觉受益匪浅,所收获的不仅仅是单纯法律上的知识,更多的是关于这个社会的。

之前就有人说过:听王老师的课更多的不是在学习理论知识,而是学习怎样做人;到即将结课的时候,自己也深有体会,不过倒不如说:不是单纯地学习做人,而是学习做一个能在对这个时代泰然处之的社会人。这类型的课程,老师更多地是通过讲解实际的案例,有些是书本上的,有些是现实中发生过的,来让大家理解知识,有些事情对于未涉足社会的我们来说,难免显得有些辛辣,但绝对需要了解,就好像作家刘墉在自己的作品《我不是教你诈》中所说的:我不是教你诈,是教你认清别人的诈;这门课程也如此,老师并不是教我们如何在社会中勾心斗角,而是希望让我们认清社会中的种种阴暗面,我们并不会主动欺骗别人,但我们要小心被别人欺骗!人可以不聪明,但不能不谨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记得法律基础的考试题目有一道是这样的:阐述“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潜在的法律”,正说明了现今的法律是以人们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法律方面的东西自己了解不是很多,毕竟和自己的专业相距甚远,就根据自己的观点,从道德层面谈谈对合同的认识。
责任,人们为什么要制订合同?说白了,是为了明确责任归属,合同中的条条款款也无非是规定当事双方的责任范畴,责任之担当,本应是一个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现如今却需要用以白纸黑字作为载体,这种形式自古有之,古人称之为契约,现代的法律似乎已经把合同和契约作为两个名词来解释;我更喜欢契约这个词,因为它不仅代表了合同“一纸空文”的本质,更说明了这是一种约定,道德层面的约定!

既然是本应承担的责任,那为什么当事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又常常互不相让,有时近乎是过分的要求让自己的责任最小而利益最大化?却有常常有这样的情景,当双方吹鼻子瞪眼互不让步,眼看着谈判就要破裂的时候,突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双方各让一步,然后大笔一挥,合同成了!内容皆大欢喜,各取所需,谁都没有吃亏。。。早知结果如此,又何必当初浪费那么多时间在某一方根本不可能接受的内容上呢?为了维护自己的底限,在合同中说,是利益的底限,推而广之,每个人都有自己道德的底限;虽然是底限,却不能一开始亮出来,就好比商人卖东西,可还价的东西他永远不会一口喊出最低价,因为他要给顾客还价的空间,在合同中,说通俗一些,要维持自己利益的底限,你就要一开始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好惹的,以免他做过分的要求,当双方都如此的“聪明”时,出现何种的场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双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底限,那么只要彼此不逾越对方底限是不是就能达成一份完美的约定?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每个人的道德底限不同,也就是双方对与约定,承诺的重视程度不同,并不否认道德的存在,但是,社会的现实使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毫无心机地去遵守一个约定,恪守一份承诺,为了保证约定的公平性,也为了维护道德的地位,同时提倡一诺千金的珍稀品质,法律正是为此而存在,因为道德底限的不同而制订强制的规范,似乎有些无奈,正如我们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绝对公平一样,社会的不公平必然造成道德伦理观的不同,如果连这种“无奈”的规范都不制定的话,那人类又与只遵守大自然生老病死规律的禽兽何异?有人说当今的社会是一个只重结果,以成败论英雄的社会,那么,用一个强制的规范来维持结果上的公平公正,一诺千金也就必然有其可取之处了。

与古代的人制不同,虽然存在着死角,但法制仍然有其独特的魅力,因为是人就会有人性的弱点,而人性往往是绝对感性,因此常常会出现有失公允的结果,绝对的公平不可能存在,但为了宏观的公平,某些局部的公平需要被牺牲,毕竟,法律就是法律,它不是普渡众生的佛经道典,也仅仅只是“显露”的道德,不可能代表绝对高尚的道德观;也许会有那么一天,生产力的发展会造成这样一种社会:人们所追求的利益与大众的道德观达到完全的一致,法律与道德达到完美的重合,那么所有的法律工作人员就可以快乐的失业了。

很欣赏王老师个人的人格魅力,一学期以来的精彩讲解让我获益良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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